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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宁波市科协2020年度“智库、学术、科普”三类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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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所、各位老师: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更好地履行科协组织“四服务”职能,发动基层科协组织和广大科技工
作者积极投身服务科技经济融合,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助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整体提升科协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宁波市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度智库、学术、科普等三类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智库类:包括决策咨询调研课题、企业科技服务行动、全国学会宁波行。
   (二)学术类:包括重点学术交流、科技沙龙、学会能力提升综合。
   (三)科普类:包括科普活动、科普理论与方法研究、科技小院、科技咖啡馆活动。
   二、申报对象
   市级学(协)会、市属企事业单位科协、学会服务站、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旅游基地、海智企业等。鼓励学会与学会、学会与区县(市)科协、学会与企事业单位
科协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统一由各学院科研秘书报送至科研处。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见《指南》附件。
   (二)合作协议。由联合申报项目的牵头单位提供。
   五、申报要求
   (一)认真详实填写《项目申报书》,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禁止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三年内申报市科协资助项目,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消
立项处理,并予通报。
   (二)一个项目填写一份申报书,单位合作申报项目的还应提供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等。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基本科技专业水平和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是申报单位正式会员。
   (四)申报单位存在近三年内已立项资助项目不按规定结题或申请延期未获批准、时间超过项目验收时间3个月现象的,2020年申报的资助项目将不得进入评审环节

   (五)2020年1月1日后开展的、符合《指南》要求的项目均可申报。
   六、申报受理
   (一)截止时间:2020年5月26日。
   (二)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方士杰
   联系电话:88130712   短号:666838
   邮箱:
fsj@nit.zju.edu.cn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的项目不符合《指南》要求,资助范围、目标不明确,重复申报、一题多报,以及填报漏项、填报内容过于简单而未能表达清楚的视为审查不合格,不
进入评审环节。申报金额应与《指南》中相关资助金额基本相符,且应为整数。
   (二)申报单位名称须与银行账户开户名称一致。
   (三)受资助项目在对外宣传时,如在主持词、有关宣传材料、现场背景板中应注明“宁波市科协资助项目”。
   (四)申报项目应在2020年内启动,并于2020年11月25日前完成(有特殊情况的需提前说明)。项目实施必须与申报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