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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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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所、各位老师: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已经核对完毕,现启动下学期教学任务的落实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各研究所根据本单位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情况,合理安排任课教师。对于拟聘任的外聘教师,要及时传达学校教育教学规范文件。在安排校内管理服务人员兼课任务时,兼课量每周不得超过4节课。

2.各研究所在选用教材时,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以及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并对选用教材进行审核。同一名称的课程原则上只能选用一种教材,务必达到“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的教学要求。教材征订表中需要明确教材的级别,以便后期查阅和统计。

3.各研究所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应根据学校规定,按标准班上限人数组织教学班。要注意不同考核方式的课程不允许合班。

4.各研究所要依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排课管理规定》(宁波理工教[2019]198号)的文件要求,在保证学生学习均衡性和课程安排科学性的基础上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

5.请各研究所及各位老师完整填写任务通知书中的各项信息,于4月28日前返回钟伟红。


信息学院教务办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