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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开学返校后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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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开学返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教务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学生报到注册

各学院根据学校安排的学生返校时间由各年级各班班长负责向学生本人收取学生证班级为单位,统一到学院教务办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各学院教务办要严格按照学校学籍注册工作要求,及时认真地做好名学生的学生证验收、盖章以及教务管理系统注册信息登录事务工作,5月1114:00前注册数据报教务处。疫情原因未能按时报到注册的学生,要办理请假手续,报教务处备案。

课堂教学安排

各年级学生从报到注册的第二天开始即按照课表到相应教室上课,其中2019级学生从5月8日开始上课,2018级学生从5月9日开始上课,5月11日开始全校学生正常上课。根据法定节假日安排,59日(周六)补55日(周二)的课。2019级的5月7日(周四)、2018级的5月8日(周五)、2017级2016级建筑学学生的5月9日(补周二)的线上教学全部停课,同时5月7日(周四)、5月8日(周五)的全校公共选修课全部停课,具体补课方式、时间由各任课教师自行安排。

各年级返校正式上课后,相应的线上直播课即时停止,目前仍在境外有教学任务的教师继续组织线上教学。各任课教师要根据《2019-2020学年校历,及时做好线上线下课程教学衔接工作;在课堂教学中,要认真研判学生线上学习情况,及时修正或调整教学内容,针对性地强化线下辅导、答疑工作确保学生学习效果;同时要充分利用已建设的各类教学平台的课程资源,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工作。

根据学校疫情期间校园管理要求,为配合错峰组织学生就餐,教务处对现有课表进行了调整,将部分上午第3-4节的课程挪移至第4-5上课,以确保两个时间段下课人数相对均匀分布;同时,也将原来排课人数过于密集的教室进行了调整。为此各位任课教师、学生务必在上课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重新查看课表,以调整后的时间、地点为准进行授课上课。

各学院要根据上述教学工作安排,及时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每一位任课教师和学生,尤其是外聘教师,以确保返校后教学运行工作的稳定、有序。同时各学院将在境外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名单及课程5月6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教材领取

各年级教材仍按上学期末征订的数量进行发放。各班班长持身份证于5月7-10日8:00-17:00到学生生活区17幢一楼教材仓库统一领取本班教材。各年级领取时间分别为:2019级为5月7日(周四)、2018级为5月8日(周五)、2017级为5月9日(周六)、2016级建筑学为5月10日(周日)。

由于疫情期间特殊情况,领教材学生认为部分教材已不需要时,可在一周内到教材仓库退还。

四、补考工作

2019-2020学年第学期的学生(缓)考时间为5月16-20各学院要督促参加补(缓)考的学生及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安排,并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三证之一)准时参加考试。同时,做好监考教师的通知工作,提醒监考教师准时到场监考,并按照考试要求佩戴监考证

在学生补考结束后五日内学院教务员或任课教师及时录入考试成绩。

五、学业预警与学籍处理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学业预警与学籍处理在补考结束后进行。各学院根据补考成绩在5月29前完成学业预警工作并上报处理结果

重修、补修工作

由于2019-2020学年第学期学生补考时间推迟,部分未能补考的学生已参加了本学期课程重修返校后,参加补考并通过的学生可退出重修,其他学生则需要进行重修、补修缴费

1.退选时间:5月21-27日

要重修退选的学生需规定时间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办理线下退选手续

2.缴费时间5月29日-6月2日

学生需在规定时间通过网页平台、支付宝、浙江政务服务APP等方式支付课程修读费,操作方式见教务管理系统中的《重修、补修缴费操作指南》。

缴费标准:2017级及之前的学生重修105元/学分,补修150元/学分;2018级及之后的学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金融学(中美合作办学)两个专业除外)重修52.5元/学分,补修75元/学分。

3.未缴费课程清除时间:6月3日

教务处将在6月3日统一处理财务处反馈的未缴费课程一旦课程被清空,学生将不能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

、毕业班工作

2020届毕业生各项毕业环节安排不变。

教学日历填写

任课教师5月15日(周五)前将研究所审核、签字的教学日历交所在学院教务办保存并及时告知学生。各学院要做好教师教学日历的督促、审核、归档工作。


信息学院教务办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