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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开展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通知(2020年修订版)
发布日期: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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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所:

为坚持“教育为学生提升价值”的办学理念,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学院自2016级开始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目前已历经3年。为更好地适应学校转公发展,促进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大幅提升,修订后的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实施原则

1、本科生导师制是信息学院学生本科学习阶段的一个重要环节,学生须认真对待。学生根据相关专业背景、导师情况及个人的特长、爱好,通过双向选择机制,确定导师。

2、每位学生必须且只可选择1名导师,每位导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

3、本科生导师制指导周期为3年,师生指导关系直至学生毕业为止。

二、学生适用对象及任务

1、适用对象:信息学院各专业二年级本科生。

2、任务:

(1)通过双向选择机制确定适合自己的导师。

(2)在导师指导下制定课程学习计划和实践训练计划。

(3)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学科竞赛、创新实践等各类项目,定期向导师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4)完成导师布置的其他学习任务。

三、导师任职条件及职责

1、任职条件:学院正式在编教职工,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为人师表,富有创新精神,关心热爱学生。

2、工作职责:

(1)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学生。

(2)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学习计划指导、毕业设计指导以及就业指导等相关工作。

(3)指导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研训练和创新实践,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4)科学合理制定学生考核要求。

四、实施步骤

1、师生双向选择:学院发布导师信息,学生自主选择导师,导师择优确定学生,学院公布师生指导关系确认名单。为保障导师对学生的指导效果,师生名单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得更改。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原指导教师和现指导教师双方同意后,可办理导师变更事宜。

2、任务确定:师生指导关系一经确定,导师下达任务给相关学生,明确任务内容和考核要求。

3指导过程管理:导师应定期指导学生,并与每学期末报送《信息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指导情况记录表》(详见附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因材施教,确保学生按期完成任务内容,达到考核要求。

五、本修订版自2019级本科生导师制开始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特此通知。请各研究所遵照执行。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