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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进入退学警示期
发布日期:201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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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进入退学警示期(降级或跟班试读;开学第12
1.学生到分院教务办填写《转入退学警示期学生继续学习申请表》。
2.学生家长签名。
3.分院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交教务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