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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文化节 “先进工作者”评选制度
发布日期:201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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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文化节 “先进工作者”评选制度

在一年一度的信息文化节中,不断涌现出一批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为表彰先进,学院特决定在学院团学干部中开展信息文化节“先进工作者”称号的评选活动,具体评选事项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评选条件

在信息学院信息文化节系列活动中,具有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服从集体,顾全大局,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与激情,工作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者均可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

三、评选办法

1、“先进工作者”的评选采取推荐的方式产生。干事经部门内民主评议由部长向评审组推荐;部长、副部长由主席团评议向审查组推荐;主席团直接由评审组评议推荐。“先进工作者”人数原则上控制在部门人数的30%以内;

2、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自我鉴定,并如实填写“先进工作者鉴定表”,内容包括信息学院信息文化节工作表现、贡献以及部门工作和学习情况等;

3、团委将对上交的鉴定表进行审查,经评审组批准的推荐候选人授予信息学院信息文化节“先进工作者”称号;

4、该评选活动受团委、学生会各级部门成员的监督,要求务必公平、公正、公开;

5、信息文化节“先进工作者”称号评审组成员:团委书记(组长)及主席团成员。

四、评选时间

信息文化节闭幕1——2周之内。

五、奖励办法

1、学院对信息文化节“先进工作者”进行公布,并对获得荣誉的个人进行表彰;

2、先进工作者均发给荣誉证书和奖品,存入档案;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与说明。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OO七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