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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表彰奖励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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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所、各位老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着力挖掘重点领域、专精特新等方向发挥重要作用的科技项目、集体和个人,根据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表彰奖励活动的通知”(http://www.ctm.org.cn/site/content/3741.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基本申报条件
(一)奖项设置
本届金桥奖设项目奖、集体奖、个人奖三类奖项,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三个等级。
(二)基本申报条件
1.项目奖
在开展技术成果交易与转化的技术市场活动中,对推动地区经济建设或行业技术进步有重要影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创新性突出:在技术上有重要创新,特别是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后,形成了产业主导品牌,或通过技术创新对传统产业进行升级改造,解决了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提升了传统产业在国内或国际的竞争力。
(2)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转让,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为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及实体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项目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推动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的影响。
(4)在区域协同创新与可持续发展方面起到显著作用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集体奖
在我国技术市场的培育与建设事业中,在组织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有创新精神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包括技术的买方、卖方和中介方,特别是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成果转化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研发中心和技术交易活跃的技术转移机构。
3.个人奖
在开拓与建设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优秀个人、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及领军人物。
二、一等奖申报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等奖。
(一)项目奖
1.曾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以及重要国际奖项的转化项目。
2.对地区经济建设或行业技术进步有重大影响,处于国内或世界领先水平,已获得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年效益过亿元或具有量大面广和规模效益的推广应用项目。
(二)集体奖
1.企业:产学研合作、转化经济效益突出,年创产值五千万元以上;引进技术转化效益突出,年创产值五千万元以上。
2.科研机构:近两年的横向技术合同成交额过亿元,经济效益突出,在全国知名度高。
3.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近两年科技服务项目合同交易额五千万元以上,或技术中介服务总收入千万元以上,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
4.管理机构:技术合同成交额全国排名前五名,或本省(直辖市、自治区)排名第一,近两年技术交易额增长30%以上。
(三)个人奖
1.在技术市场领域工作10年以上,业绩突出。
2.组织开展了大量技术成果转化活动、解决企业大量关键技术需求,效益突出。
3.各领域中的领军人物,其科技成果已推广、应用,成交额在一千万元以上。
三、二等奖申报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等奖。
(一)项目奖
1.曾获得过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的转化项目。
2.对地区经济建设或行业技术进步有较大影响,处于国内或世界先进水平,已获得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年效益过五千万元或具有量大面广和规模效益的推广应用项目。
(二)集体奖
1.企业:产学研合作、转化经济效益显著,年创产值三千万元以上;引进技术转化效益突出,年创产值三千万元以上。
2.科研机构:近两年的横向技术合同成交额过五千万元,经济效益显著,在全国知名度较高。
3.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近两年科技服务项目合同交易额三千万元以上,或技术中介服务总收入五百万元以上,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
4.管理机构:技术合同成交额全国排名前十名,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名前五,近两年技术交易额增长20%以上。
(三)个人奖
1.在技术市场领域工作6年以上,业绩突出。
2.组织开展了较大量技术成果转化活动、解决企业较大量关键技术需求,效益明显。
3.各领域中的领军人才,其科技成果已推广、应用,成交额在五百万元以上。
四、优秀奖申报条件
凡符合本届金桥奖评选范围与基本条件的项目、集体和个人均可申报优秀奖。
五、其他说明
(一)申报人自主确定申报某一类奖项及其所属的某一个等级,不能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奖项。
(二)申报一等奖的,如未能获评一等奖,可继续参评二等奖,如未能获评二等奖,则不再参评优秀奖;申报二等奖的,如未能获评二等奖,可继续参评优秀奖。
六、申报程序及截止时间: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根据确定申报的奖项类别和等级填写申报表(附件1、2、3),将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herui@nit.net.cn。同时打印一式一份,签字后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行政楼313)
(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科研处将组织进行申报遴选评审,择优1项推荐至市科技大市场上报。
七、科研处联系人:何睿
电话:88130712/660414
邮箱:herui@nit.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