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均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办法
由区教育局统一招考,招考结束后录用人员与用人学校实行双向选择,双向选择未果的由区教育局分配到用人单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范围
详见《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06年12月份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下列五类毕业生:(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原户籍杭州城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毕业生。
(二)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应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必须在报到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必须在报名时出具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给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被录用后必须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聘用。
全国重点大学应届毕业生和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聘用。
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3、应聘中学教师须本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须本学科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1971
年7
月1
日
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适当放宽);
5
、杭州城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以外在职教师应聘中小学教师,须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地市级优秀教师或教坛新秀;
6、社会人员应聘教师岗位,须有杭州城区户籍(不含萧山区、余杭区)、2年及以上从教经历。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2006年
12月
21日至
23日
(上午
8:30-11:30时
,下午
1:30-4:30时
) 。报名所需材料见《报名所需材料清单》(附件
2)。在职教师报名须事先征得原单位盖章同意。
2、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拱墅区青少年宫一楼教室(卖鱼桥湖墅新村
42幢
公交车
151路、
95路、
155路、
1路、
813路、
333路、
85路、
516路、
188路、
555路)联系电话:
88388657
4、
2006年
12月
27日调整报名
5、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到
3:
1的岗位,经区人事局同意,核减比例或取消招聘。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55%。
1、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为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地点将于
2007年
1月
5日在下列网站公布:
杭州教育城域网(
http://www.hzedu.net)
拱墅区人才网(http://www.gsrc.com.cn)
2、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的方式为上课(实际操作)和回答问题,其中上课(实际操作)占面试成绩的60%,回答问题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对象、时间、地点见
1月
20日拱墅教育网和拱墅区人才网公告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经区人事局同意,可依次替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报经区人事局同意后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才网和拱墅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
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进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有关规定由拱墅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
梁老师
联系电话:
0571-88259984 0571-88259974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1:招聘岗位和计划
附件2: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