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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
发布日期:200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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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

本网讯 为满足中央、国家机关补充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决定近期内组织实施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

据介绍,今年中央、国家机关共有97个部门1万余个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本次招考报名时间为20051015—25日。20051126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举行公共科目的笔试。面试工作将于20062月前完成。整个招考工作计划于20064月底前结束。

根据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制定的招考工作方案,这次招考工作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中央、国家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的省级机关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职位用于招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二是按照职位分类的要求,将考试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最高人民法院还将招考部分聘任制书记员。报考者可以根据职位类别的要求报名并参加相应的公共科目考试。三是本着方便考生、提高效率的原则,改革报名方式。全国11个具备条件的省市首次实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网上缴费,其他省、区、市仍然实行现场报名确认和缴费。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强调,本次考试继续对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减免相关考试费用。仍然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