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师工作部关于开展第三届“美康生物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教师个人申请,学院业绩初审,现对符合条件申报人员业绩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3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以便查证。学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部门: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政办(石麟904)
人事秘书:杜明珠88229505
学院纪委:马利文8822955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