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宁波市甬江人才工程(教育人才培养)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学院审核,现将申报人员业绩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5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党政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如有违反党规党纪和学术诚信等行为,请向学院纪委反映举报。
公示受理部门:信息学院党政办
人事秘书联系方式:杜明珠,88229505,石麟904
纪委联系方式:张维雅,88229551,石麟906-3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