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过程风险预警、抽查及追责制度》(浙大宁理科[2022]80号)文件精神,各学院须每季度开展科研经费使用自查工作和风险评估并形成报告。请各学院依据本学院制定的科研经费使用监管制度完成1-3月科研经费的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并于2024年4月15日(周一)17:00前将纸质版报告(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5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yuan@nbt.edu.cn。
学院通知如下:
1、自查时间:学院自查自即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周日),相关文件和表单详见附件。
2、教师操作:本人根据自己科研经费情况,全面细致自查并请重点关注项目经费的结转、项目结题及合同合规性及负面清单的具体条目,请将自查表下载打印本人签字后纸质版反馈学院石麟904。
联系人:周步,联系:0574-88130026。
【学校通知链接】
科研处关于开展科研经费使用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https://nnews.nbt.edu.cn/_s2/c3/4f/c5a115535/page.p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