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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纵向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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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按照省纪委省监委《2024年省管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要求,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纵向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专项监督。学院根据学校有关工作要求立即组织贯彻执行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按照学校建设高水平创新性应用型大学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强化监管责任,治理突出问题,堵塞制度漏洞,防范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及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不断增强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纪法意识,确保纵向科研经费依规依法管理和使用。

二、监督范围

2020年以来立项并纳入学校纵向科研项目管理的所有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情况,必要时可以追溯以前年度。

三、监督重点

重点监督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以下问题:

(一)采取虚增人员、虚开发票、虚列项目、虚签合同(协议)、冒名签字等非法手段贪污、侵占、挪用科研经费;

(二)应招标未招标而实施项目、使用经费;

(三)隐匿、私自转让、违规出租出借、非法占有学校用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四)将科研经费违规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套取科研经费;

(五)借科研协作(合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

(六)以各种形式利用科研经费设立“小金库”;

(七)科研预算调整、有关费用拨付未经科研或财务等职能部门审批;

(八)项目结题后未及时清理、结转结余资金;

(九)本校制度规定与上位法规不符,规定的政策未用足,实际操作不科学、制度不完善、奖励不充分等问题。

(十)其他利用科研经费变相谋取私利的问题。

四、方法步骤

监督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专项审计、监督检查、调研座谈、重点督导等方式进行,贯穿于2024年全年,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5月底前),学院通过群内通知,点对点通知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二)专项审计(10月底前),学院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要求,通知落实工作落实。

(三)监督检查(10月底前),学院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要求,通知落实工作落实。

(四)梳理总结(12月底前),学院党委和相关部门全面分析评估专项监督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将高度重视,将此次专项监督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的重 要抓手,加强综合分析,全面压实责任,抓好工作部署,深入自查自纠,落实问题整改,提升监督质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主动配合纪检监察室有关工作流程,加强联动,推动落实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各方责任。


详见学校文件要求:

中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纵向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大宁理纪〔2024〕2号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