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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信息学院科研调配业绩分分配办法
发布日期:201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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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现对《2013年信息学院科研调配业绩分分配办法》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15下午4点之前在王亚杰处登记。谢谢配合!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15

2013年信息学院科研调配业绩分分配办法
学院调配分由学院负责分配,用于对本学科发展有较大意义的各类科研项目、成果奖励申报、学术论文、学术交流活动、重大项目的前期组织策划等事项。2013年学校分配至学院的调配业绩分(1498分)调配办法根据信息学院的学科特点及重点发展方向制定。为了鼓励研究所超额完成科研指标,鼓励广大教师申请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取得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参照学校科研奖励政策,科研调配业绩分的分配方案如下,其中分配给研究所的额度由研究所进行二次分配。
(1)论文(第一完成单位):
TOP论文 16
SCI 收录论文 8
EI收录期刊论文、一级期刊论文 4
(2)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 32
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延续资助)、重大国际(地区)
合作研究项目,国家973项目、863项目、科技支撑计划课题
、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专题项目(到款经费≥200万元,
可参与),科技部其它项目(到款经费≥200万元),国家公
益性行业专项(到款经费≥300万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
点项目,国家软科学重大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艺术科学规划
国家重点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 24
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两年期),973前期预研项目,科技部政
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科技部其他项目(到款经费≥50万元,可
参与),国家公益性行业专项(到款经费≥100万元),国家社
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艺术科学规划
国家一般项目(含国家青年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 12
目,国家成果转化一般项目,国家星火计划面上项目,科技部软
科学面上项目、出版项目
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教育部社科研究重点项目,国家部 12
委重大(重点)项目(到款经费≥50万元,可参与),科技厅重大
专项项目(到款经费≥50万元,可参与),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
目,省自然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艺术科学规划部重点项
目,省哲社规划重点项目
省科技厅一般项目,教育部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全国教育科学、 8
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项、自筹经费),省哲社规划一般项目
(含基地项目)
宁波市科技局重大(重点)项目(到款经费≥30万元,可参与) 8
,宁波市哲社规划重点项目,省社科联研究重点项目
市级创新团队 16分(参与8分,经费必须到位10万元以上才算参与分,经费分与团队分不重复计算)
横向单项经费累计到款300万元以上的项目 192分
横向单项经费累计到款200万元至300万元的项目 128分
横向单项经费累计到款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项目 64分
横向单项经费累计到款50万元至100万元的项目 32
(3)专利: 发明专利 12分
(4)专著: 24分
(5)科技进步奖获奖(第一完成人,如多单位多人合作的参照学校分配方法)
获国家级奖励 重奖(另行规定)
获省级奖励一等奖 200
获省级奖励二等奖 96
获省级奖励三等奖 48
获市级奖励一等奖 48
获市级奖励二等奖 32
获市级奖励三等奖 24
(6)申报科技进步奖未中(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申报省级奖励 8(每项)
申报市级奖励 8(每项)
(7)完成学院安排的项目申报未中,(含省、市创新团队 16分(每项)
、协同创新,校、省、市重点学科,省、市重点实验室等,同时
申报仅以1项计算,仅限于撰写材料,特殊情况学院讨论决定)
(8)完成学院安排的项目中期、结题检查材料(公益性) 8分(每项)
[说明]
(1)论文、专利必须是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的作为第一作者、第一单位;
(2)所有科研项目都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3)奖励每个项目仅1次(跨年度不重复计算,上年度不足的补齐,若政策调整,按上年度执行);
附表:
1 补2012年科研导向性奖励和公益性补助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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