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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分院科研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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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广大教师提高科研水平,申请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现计划将分配至分院的调配业绩分(1269分)首先用于奖励分院2010年的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剩余部分将按比例分配至各研究所,由研究所进行二次分配。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 论文:

SCI论文 30

EI期刊论文、一级期刊论文(会议论文除外) 20

2、 项目:

国家基金 60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 60

累计到款100万以上的重大横向项目 150

累计到款50万以上的重大横向项目 60

累计到款30万以上的重大横向项目 30

3、 专利

发明专利 30

4专著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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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文、专利必须是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的作为第一作者、第一单位的2010年发表并被检索收录;

2、 所有项目都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其中横向项目以经费到款时间为准,纵向项目以立项时间为准。

3、 奖励每个项目1次。

请申报奖励的老师填写附件中的表格,并在1.15前发邮件至zywang1981@163.com。

附件:奖励申报表res_base/xxgcfy/upload/article/file/2011_1/1_12/1sssgitwxdvo.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