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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师申请浙江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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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所、各位老师:

浙江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工作已经开始,具体通知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做好2021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6313&object_id=206729)。请各学院按照浙大通知要求,做好教师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
已具有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若申请招生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一致,则由导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浙大相关学院审核通过,否则将影响下一年度招生。若申请招生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不一致,教师按初次申请的程序进行导师资格申请。
二、初次申请程序
请初次申请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指未获得浙大研究生招生资格,包括已有申请账号和未有申请账号的教师)填写《初次申请2021年度浙大研究生招生资格教师相关信息表》(见附件1),并落实一名具有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作为校内合作导师,由各学院审核汇总后于2020年5月27日(周三)之前报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向浙大研究生院为尚未有申请账号的教师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不接受教师单独申请)。申请教师凭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反馈的帐号、密码登录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ds.zju.edu.cn)提交申请,同时必须将相关书面申请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报送至浙江大学相关院系研究生科。
三、申请类型及学科
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的要求,我校教师申请限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具体申请学科请参照“浙江大学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2020年度)”,详见附件2或浙大网站:http://grs.zju.edu.cn/attachments/2020-05/p1e8bqgd8ab9h1qgdkqj14kc1uhq4.pdf
四、浙大申请及确认工作日程安排
(一)5月22日~6月7日: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公布定量标准、确认工作程序;系统开放,教师自由申请。
(二)6月28日前:学院(系)、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审核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由于浙大各院系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申请条件和程序不尽相同,请各学院和拟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密切关注申请学科所在浙大院系的网站,按照该院系通知相关程序进行操作,并及时与相应院系研究生科联系,按时提交系统及书面申请材料。
(二)再次申请的教师请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院通知进行操作。
科研处联系人:何睿
联系电话:88130712/66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