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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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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所、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08号),本年度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限额数
   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指标为7项;各学院限推荐申报1项,科研处将组织评审后择优推荐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支持与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乡村振兴、我省八大万亿产业和浙东唐诗之路、大运河文化、优秀哲社成果外译等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相关的项目,引导中青年教师、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树立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要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精神,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要提升高校专利布局质量和水平,鼓励高校探索建立健全项目立项的专利导航工作机制。
   2.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和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
   4.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三.申报立项流程
   1.各学院提交《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学院审核盖章)及其电子版于2020年8月20日前上报至科研处。
   2.科研处进行申报资质审查。
   3.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
   4.学校确定推荐项目并予以公示。
   5.确定的立项项目负责人要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
www.ky.zjedu.gov.cn)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上传。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
   四、资助额度
   人文社科项目0.5万元,理工科项目1万元。
   科研处联系人:方士杰   电话:88130712   邮箱:
fsj@nit.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