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同学:
根据《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级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2017级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在5月4日17:00之前向信息学院教务办石麟901-2反映。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