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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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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所、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的一个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研究、专业能力综合培养的重要过程。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关于做好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定》(宁波理工教〔2006〕249号)及《教务部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加强整个过程的管理和监控、提高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 明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职责,注重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建立学院、研究所、指导教师之间分工明确的组织体系与责任制度,加强指导和管理,把好每一环节的质量关。学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管理和督促检查,各研究所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环节落实和执行到位,指导教师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各研究所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各研究所应总结往届经验,结合各专业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切实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工作的指导。

二、整体工作安排

2018 届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工作分为六个阶段:

1.申报阶段2017年12月1日前):各专业教师按照应用型示范学校建设要求申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要求增强实践环节。研究所组织选题审查,严格把关。

2.选题阶段2017年12月8日前):各研究所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师生见面会,明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性与过程质量要求,学生选题,明确学生与相应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上传选题、任务书至毕业设计(论文)网络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做好开题前期工作。

3.开题阶段2018年1月12日前):学生应在广泛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完善课题研究方案,完成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等。各研究所组织开题答辩和初期检查工作。

4.实施阶段2018年5月14日前):学生进行课题的实验、设计(计算)、调研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等,指导教师定期定点辅导,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写作。

5.评阅、答辩阶段2018年5月15日-6月8日):学生最迟在5月14日24时前提交毕业论文终稿至管理系统,学校采用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检测。对检测未达标的,给予整改或取消答辩资格。学生准备答辩。

教师进行评阅(指导教师审阅论文,评阅教师评阅论文),评阅结束时间为5月27日。集中答辩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6月8日(小组答辩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6月3日,大组答辩时间为6月4日-6月8日),具体另行通知。

6月13日前,各专业完成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及与成绩输入管理系统。6月15日前学院完成毕业资格审查、学士学位资格审核。

6.总结阶段2018年6月22日前):学校毕业资格审核、学位资格审核。各专业做好毕业论文教学质量分析、论文档案袋材料归档和毕业论文总结工作。

毕业论文档案袋材料包括: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任务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及原文),毕业论文考核表4张(开题报告评语表,指导教师评语表,评阅教师评语表,答辩小组评语表),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工作记录册。

上述材料须装订成册

初定2018年6月23日举行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过程管理与质量要求

1.指导教师应具有实践经验的讲师或相当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控制在8人以内。若需外聘指导教师的,需填写外聘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表,经学院批准并报教务部备案,同时指定1位校内教师为联络人。确需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填写申请表,报学院审核。

2.各专业严格把好选题关。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要求,适合学生的专业要求和实际能力,学生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独立完成。所有选题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核,避免出现题目雷同或题意过于相近的情况。要坚持“一人一题”和“真题真做”的选题原则。

选题填入网络平台时,“课题类型”和“课题来源”项务必准确勾选,并一一对应。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各研究所应根据工作进度适时为学生开设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分析计算、工具方法等文献检索与撰写方法的辅导讲座。在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个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综合应用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能力培养,确保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专业应用能力都得到有效地锻炼和提高。在答辩之前,各研究所针对论文撰写的规范性的基本要求以及答辩安排等召开专门会议,并进行严格的检查和互查。

4.指导教师认真履行职责,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写作和答辩给予全过程的指导,定期检查进度和质量,并填写指导教师工作记录册,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

5.加强学生管理。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学生因事、因病离校,应向指导教师请假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在校外企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除安排校外指导教师外,还应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并经常与校外指导教师和学生联系,检查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件是否具备,跟踪毕业设计(论文)进展,及时反馈并解决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存在的问题。

6.加强学术诚信检测环节管理。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应实事求是,杜绝抄袭、伪造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均须在答辩前参加由学校指定的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对于内容重复率过高的论文将分别要求整改、延期答辩,直至取消答辩资格等处理。

7.各研究所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初期、中期和后期过程检查,全面做好指导教师的检查考核工作,及时收集阶段性材料。

8.严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关。学院应成立答辩委员会并报教务部备案。在所需材料齐全,毕业设计(论文)通过学校查重检测、指导教师同意、评阅教师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参加答辩;要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有条件的专业应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9. 学院组织中期检查,对开题报告、任务书等资料进行抽查。学院将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反馈给各研究所,由研究所督促老师及时指导学生解决存在的问题

10.毕业设计(论文)的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定成绩、答辩小组评定成绩三者按30%、30%、40%比例构成。论文答辩分小组答辩和大组答辩两个阶段,小组答辩成绩后5%的学生、小组答辩有争议的学生需参加大组答辩。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评定,原则上要求优秀(90~100分)比例控制在15%以内;良好(80~89分)比例控制在45%以内。学校将对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1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完成后,各专业向学校推荐一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含导师评语)入选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按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格式(参阅《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中的附录二)要求完成。

12.各专业及时将所有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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