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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听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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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分院、公共基础部:

为了促进学院的优良教风建设,切实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本学期将继续开展听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听课时间:从第3周—13周。

2.听课范围:本学期开设的理论课、实验课(毕业实践环节、体育课除外)。

3.听课人员

包括学院领导、机关相关部处中层干部、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分院领导、专业(研究所)负责人、分院督导组成员等。

4.听课任务的落实

由教务处落实学院领导、机关相关部处中层干部和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的听课任务,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听课安排表发送至各听课人的邮箱。

由各分院、公共基础部落实本单位的听课任务,并通知各听课人员。

5.听课要求

听课时要注意尊重教师,不得随意进出教室,并主动关闭手机或设定为振动。听课完毕后应与被听课教师进行交流,反馈听课意见,并将听课打分情况录入校园门户网站教学服务模块下的“教学评价”中。听课情况登录工作请于2010531日前完成。

各分院、公共基础部内部应对听课情况进行及时的汇总和分析,酌情召开教学座谈会反馈信息。

附件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听课记录表(适用于理论课)

附件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学听课记录表(适用于实验课)

教务处

20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