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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部分专业特色课开放跨专业互选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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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学生个性化自主学习需要,促进专业间知识交流碰撞,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信息学院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时增加了可跨专业互选专业特色课。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信息学院每个学生可以选择1-2门外专业的专业特色课,课程互选,学分互认。为此,信息学院各专业间互相开放部分专业特色课,具体课程由各专业负责人商议确定,避免对教学秩序产生影响,互开特色课纳入现有教学管理。具体实施操作过程如下:

1、每学期第6-8周,开课计划核对时,由各专业负责人确定互相开放的具体课程,在开课计划核对表填写备注,并告知学院教务,学院教务报告学校教务处进行备案。

2、第9-11周,学院教务将互相开放的特色课教学任务录入系统,确定任课教师、课程容量、教室、教材等开课信息。

3、加强学生对互开课程的了解,学生选课前,各专业负责人和学院教务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

4、第14-16周,在学校规定的选课期间,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对课程的了解,按照培养方案相关学分规定,进行互开特色课选课。

5、学生完成互开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所修得学分认定为学生专业特色课学分。

6、负责排课的学院教务将互相开放的专业特色课及选课名单告知毕业资格审核教务老师,便于后续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开展。

本方案自2019级本科生开始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及专业负责人商议确定。


信息学院教务办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