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级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现对2016级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进行公示,公示期:4月26日-4月28日,如有异议,可于4月28日17:00前向学院教务办石麟902-1王亚杰老师反馈。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办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