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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修读申请
发布日期:201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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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修读申请(每学期开学初)
1.每学期开学初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学管理辅助系统进行重修报名。
2.教学管理辅助系统报名后,学生所在学院和开课学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学生,报名后及时登录教学管理辅助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3.学生所在学院和开课学院都审核通过后,到教务办公室领取重新修读申请流程单。
4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重新修读申请流程单到行政楼404财务处缴费盖章。
5.将已缴费盖章的申请单上联交开课学院进行缴费确认,下联交任课教师,按时听课。
6.期中考试之前查询教务管理系统中本人的“学生课程表”,如未发现该重修课程信息,应立即携带缴费凭据联系开课学院教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