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可以重修该门课程;
素质拓展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学科交叉课程等课程考核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可以重修该门课程,也可以改修其他课程;
军训、体育、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等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不限制重修课程的次数和门数;
重修办理时间:开学第1-2周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