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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级(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实施细则 修订版
发布日期: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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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是完成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审核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为持续强化信息学院毕业论文管理工作,特制定次工作实施细则。

一、导师职责

1导师一般由校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聘请校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

2导师是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各环节过程中,导师应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加强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认真履行审查和把关职责,严肃处理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违纪问题,确保论文完成的独立性和原创性。

3.导师应认真指导学生完成好毕业设计(论文)写作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指导学生正确选题,提出明确要求,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制定工作计划;

2) 介绍参考资料,进行文献检索指导;

3) 指导学生拟订设计方案、下达任务书;

4) 每周检查学生设计进展情况,进行具体指导,并要求学生及时填写《信息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如学生无法按时完成毕业设计,导师需尽早报告学院教务办

5) 审阅毕业设计(论文)全文,指导学生进行修改;

6) 填写导师评语对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写出切实而具体的评语。

4.导师应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全方位做好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在做好学业指导的同时,应重点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就业观教育以及安全教育:

1) 要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与就业情况,主动与辅导员保持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要负责所指导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对外出实习学生重点关注,每周主动与学生至少联系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5.关于指导学生人数

按学校规定,每位教师指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

6.关于论文规范

导师应确保毕业设计选题解决复杂工程问题避免课程设计类题目作为毕业论文的课题

导师必须明确毕业设计的形式以及毕业论文撰写规范。毕业设计学生需要根据统一格式(模板)进行撰写,并在规定日期内上传到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导师必须加强过程管理,明确规定不允许购买系统或者下载软件作为毕业设计的主要成果不允许抄袭他人成果作为毕业设计的主要成果。一经发现,毕设论文综合成绩直接认定为零分。

7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实习

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去单位实习,必须先由导师同意签字后才可上报学院审批。

8关于对在校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的要求

1) 由企业出题的毕业设计选题须通过校内毕业设计导师审核符合专业培养要求同时企业配备1名企业导师进行课题指导

2) 将外出及实习单位的联系方式上报毕业设计导师,每周与导师联系汇报毕业设计进度,遇到问题及时校内导师解决保证毕业设计按规定进行。

3) 对于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设计的学生,必须中止实习,返校进行毕业设计。

9. 关于毕业设计经费报销

根据学院相关经费管理文件执行。

10. 行业企业专家参与毕业论文(设计)

   行业企业专家须在以下任一环节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保证行业企业专家覆盖全体学生:

1) 直接参与毕业设计课题的全过程指导。

2) 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答辩。

3) 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论文评阅。

4) 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11. 论文抽检

1)学院抽检

论文提交系统后,学院将抽取10%的毕业论文进行校外盲审,从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进行打分,若盲审结果为不合格,毕设论文综合成绩直接认定为零分。

2)学校抽检

论文答辩结束后,由学校进行随机盲审,若盲审结果为不合格,毕设论文综合成绩直接认定为零分。指导教师暂停指导毕业设计1年,当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所在专业系考核降档。

3)省厅抽检

论文答辩结束后,由浙江省教育厅进行随机盲审,若盲审结果为不合格,学生毕业设计成绩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指导教师暂停指导毕业设计2年,当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所在专业系考核降档。

若出现2轮以上随机盲审结果不合格,则取消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取消当年度评奖评优和职称评审资格。

12. 论文答辩

1)答辩的组织与管理

a答辩小组人数为3-5人,答辩组长一般应由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并实行导师回避制答辩小组对所签字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负责,答辩小组名单上报学院教务办

b. 各系可在4.18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其余各项工作不得晚于附件1所列时间节点。

c. 学院对于论文查重要求标准:论文查重总相似比不得高于25%,一次查重标准(学术诚信标准)原则上不高于50%,二次查重标准(通过标准)不高于25%。若一次查重总相似比高于50%,则认为存在违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行为,取消答辩资格,毕设论文综合成绩直接认定为零分。申请优秀毕设论文学生,论文查重总相似比不得高于15%

2)答辩程序

a.学生必须在规定日期内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导师填写论文评语及开题报告评语,答辩小组成员审阅毕业设计(论文)。

b.答辩组长宣布开始

c.学生报告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就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思想、主要内容及作品或者成果的结构、设计技术等作概括性介绍;

d.答辩小组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

e.学生答辩结束,学生的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成员评定,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

1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学院及各系根据学校相关要求进行总结分析。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过程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进行审核、导师资格进行审核。

2.毕业设计分组安排,组长名单确定。

3.对导师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咨询。

4组织实施开题报告抽查工作、毕业论文预警工作等过程管理工作。对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进行定期检查,包括学生毕业设计进度、导师有无工作记录以及解决毕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5.组织安排答辩工作,严格审核毕业生的答辩资格,批准答辩小组的成立,审查成绩和优秀论文。


附件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

主要工作

主要内容

任务安排

根据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和安排(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开展毕业论文选题;导师下达任务;学生进行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撰写;学生开展毕业论文工作。


论文提交

2022年4月18日8:00-5月9日17:00期间第一次开放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学生在该时间段第一次提交材料。

超过2022年5月9日17:00未提交毕业论文的,其综合成绩为零分。


一次查重

根据各学院备案的查重结果比例要求,进行毕业论文第一次查重检测

对于查重结果显示毕业论文存在违反学术诚信的,毕业论文综合成绩为零分。

对于查重结果显示影响毕业论文独立性和原创性的,毕业论文经学生修改后进入二次查重阶段。


二次查重

2022年512日8:00-5月16日17:00期间面向符合第二次查重的学生开放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超过2022年5月16日17:00未提交毕业论文的,其综合成绩为零分。

查重结果仍然高于设置标准的其综合成绩为零分


教师评阅

2022年5月12-21日指导教师评阅评阅教师评阅


论文答辩

2022年5月22-28学生分组答辩,评定成绩


成绩上报

2022年529日-6月2毕业论文成绩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