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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e行动·e起赛丨信息学院关于转发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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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激励广大学生奋勇拼搏、勇于探索、超越自我,遴选优秀团队参加省级和国家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学校决定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举办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大赛设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国际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总体目标

对接全国大赛,立足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通过线上线下融合互动,展现数字化改革成果,守好“红色根脉”传承红色基因,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擦亮创新创业教育浙江名片,做到更浙江、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

——更浙江。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体现以红船精神为代表的浙江红色基因传承,形成通过培养更多创新创业人才促进数字化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浙江经验、浙江模式,提升浙江省高等教育新时代感召力。

——更国际。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国际沟通与互动,打造中外青年公平竞技、人文对话、相互促进的国际竞赛交流平台,提升浙江省高等教育影响力。

——更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弘扬劳动精神,加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造就理想信念坚定、勇于创新创造的新时代青年奋斗者,提升浙江省高等教育新时代塑造力。

——更全面。鼓励各学段学生积极参赛,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各类各学段的全覆盖,打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各环节,提升浙江省高等教育新时代引领力。

——更创新。丰富竞赛形式和内容,优化赛制选拔,改革赛事组织,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促进高校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创新发展,提升浙江省高等教育新时代创造力。

三、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激发学生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深入基层、深入社会,走进企业、走进生产一线,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过程中增长智慧才干,在实干苦干中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大赛内容

(一)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比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跨学校组建团队,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或毕业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最多15人,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老师(最多3名),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6.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

7.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二)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高教主赛道的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3年3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活动主题

红色青春筑梦创业人生 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2.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思政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全面推进课程思政,涵养青年学生家国情怀;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助力“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新生态”建设,引导师生扎根基层创新创业,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数字化改革打造标志性成果。

3.参赛项目要求

(1)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主赛道(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2)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3)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4)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5)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四)国际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项目要求

(1)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

(2)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3)鼓励各学院推荐我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

3.参赛对象

国际赛道参赛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浙江省高校在校留学生、浙江省高校在海外就读的学生或海外高校学生,或毕业五年以内的相关毕业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五)产业命题赛道

1.目标任务

(1)发挥开放创新效用,打通高校智力资源和企业发展需求,协同解决企业发展中所面临的技术、管理等现实问题。

(2)引导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促进学生了解产业发展状况,培养学生解决产业发展问题的能力。

(3)立足产业发展,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校企协同培育产业新领域、新市场,推动大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2.命题征集

(1)本赛道针对企业开放创新需求,面向产业代表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入选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大型企业征集命题。

(2)企业命题应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战略新兴产业方向,倡导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围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对应的产业和行业领域,基于企业发展真实需求进行申报。

(3)命题须健康合法,弘扬正能量,知识产权清晰,无任何不良信息,无侵权违法等行为。

(三)参赛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题参加比赛,允许跨校组建、师生共同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揭榜答题的实际核心成员。

2.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教师(2023年7月31日前正式入职)。

3.参赛团队所提交的命题对策须符合所答企业命题要求。参赛团队须对提交的应答材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物权。

4.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六)赛程安排及评审规则

本届大赛参赛以学院为单位,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具体赛程安排如下:

1.学院院赛(2022年11-12月)

按照通知要求,学院组织学生参加初赛,根据项目团队提交的参赛材料,进行初赛评审(按照省赛、国赛规则进行评审和公示),并于12月31日前评选出5个及以上重点项目推荐进入校级复赛。

2.复赛与集体辅导(2023年1月-3月)

进入校级复赛的项目先进行集体辅导与培训,培训之后再进行打磨完善再进行复赛,校级复赛采用省赛复赛规则网络评审和项目路演及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将邀请历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国赛和省赛评委、知名创业人、行业专家等担任复赛评委,评选出一定数量的高教主赛道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国际赛道项目进入决赛。

3.决赛与强化培训和一对一指导(2023年4月-5月)

进入校级决赛的项目先进行强化培训和一对一指导,辅导之后再进行决赛,校级决赛采用省赛复赛规则网络评审和项目路演及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国际赛道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统一使用英语,必须提供项目说明PPT,另外还可提交PDF、Word版的商业计划书或1分钟视频作为辅助资料。

本届大赛评审规则依据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入围复赛、决赛现场答辩的参赛项目,现场路演答辩时以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和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PPT展示的形式对项目进行讲解、分析及演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每个项目团队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含路演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评委问答时间不超过4分钟)。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颁发校级奖项,根据第九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复赛结果以及学校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和奖项设置调整,奖项预设如下:

1.高教主赛道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4个。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4个。

3.国际赛道设金奖1个,银奖1个,铜奖1个。

4.设优秀组织奖4个。根据学院上报项目的质量、数量以及支持力度等作综合评估。

5.设优秀指导教师奖。金奖项目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八)其他事项

1.本届大赛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国合处、校友办、校团委联合主办,学校各学院承办。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2.根据《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九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复赛的通知》,遴选优秀项目参加第九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复赛。

3.大赛不收取报名费、培训费。

4.本届大赛的复赛、决赛通知另发。

5.大赛报名期间将举办赛前培训指导,初赛、复赛和决赛期间将举行创新创业精英培训班和创新创业师资培训班,具体培训通知另发。

大赛学工办联系人:蒋鹏涛

联系电话:88229538,13586738705(668705),

电子邮箱:jiangpengtao@nbt.edu.cn,

办公室:石麟901-2;

大赛学术部联系人:洪振航

联系电话:18758309053

电子邮箱:1242792256@qq.com

附件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复赛项目公示/推荐表

附件2.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参考模板)

附件3.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PPT(参考模板)

附件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附件5.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

附件6.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信息学院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