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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e行动·e起帮丨信息学院关于做好第二十一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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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2023年宁波市慈善总会与宁波晚报社推出了第二十次彩虹助学,我校可推荐10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信息学院推荐1名。获得推荐的学生将由宁波市慈善总会在宁波晚报上登载进行社会认助。为做好本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本科一、二年级和专升本一年级的在籍在校学生,综合表现良好,学业成绩优秀。学生家庭贫困,须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

1.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出走无音讯。

2.父母双残。须取得残联发的残疾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

3.单亲。主要劳动的一方死亡,另一方无固定收入。

4.因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要征得学生个人同意,学生本人愿意登报进行社会认助。

二、资助金额

    资助金额为每学生每学年5000元。

三、时间安排

1.3月23日之前,各班级将推荐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学工办。

2.3月30日之前,学院审核、公示,并将推荐名单报送至学工部。

四、注意事项

1.各班级严格把握推荐对象和条件,推荐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坚持自愿原则,学生本人不愿意社会认助的,请不要推荐。  

2.各班级提醒学生认真填写《彩虹助学申报表》。申报表内“申请理由”由学生本人如实、详细填写,填写内容主要涉及学生父母双方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情况、困难情况、赡养老人情况等;“街道意见”处可以不填写,需上交困难生认定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学生品德和学业成绩由学院评定,在校表现分为突出、好、较好;学业成绩分为优异、优秀、良好;学生在班、学院、学校所担任的职务和获得过的奖学金,或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均需在学院评定意见中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

3.《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推荐大学生汇总登记表》由各班级按照学生申报信息如实认真填写。

4.请各班级将学生申报材料(申报表、困难生认定表复印件、政府认定的保障群体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获奖项复印件)、汇总表纸质版于3月2212:00前报送学工办(石麟大楼901 联系人:老师  88229538,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电子邮箱:liqq@nbt.edu.cn



信息学院学工办

20233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