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工作部关于班导师助理考核工作的通知,依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班导师助理工作条例》(宁理学【2022】8号)文件要求,在班导师助理自我总结、学生测评、工作开展情况实绩考察的基础上,经学院学工委审议通过,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联系人:
董俊娜 88229582djn225@163.com
马利文 88229551 mlw@nbt.edu.cn
信息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