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将2022-2023学年学生校内评奖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工作要求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做到评奖条件、评奖名额、评奖程序和评奖结果公开,确保评定质量。
2.各班级要严格根据文件和通知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评奖评优工作,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二、评奖说明
1.评奖对象:完成2022-2023学年学业并且评奖过程中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曾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或评奖过程中受纪律处分的学生不能参与评奖评优。
2.求是班学生评奖评优名额单列。按照学校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执行,其奖项名额(比例)为其他普通专业的3倍。
3.获得2022-2023学年“先进班级”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比例可以增加至10%,增加的名额仅用于所在班级,不能调剂。
三、时间节点及要求
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工作按照,学生申请、学院审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等程序进行。
1.学生奖学金线上申请:
请各位同学在10月14日18:00前完成,《个人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包括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申报信息表电子版、专项奖学金申请凭证电子版,交至各班级学习委员处汇总后以班级为单位发至sztz2010ok@163.com。(专项奖学金请大家根据条件符合情况自愿申请,具体要求详见(信息学院专项奖学金评定要求),其他奖项和荣誉参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学〔2020〕95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学〔2020〕94号))。
2.学生奖学金线下申请:请各班同学在10月15日14:00-16:00期间,将纸质材料交到石麟901处。
3.荣誉称号线上申请:
请各位同学在10月16日19:00前将《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发至sztz2010ok@163.com邮箱。
4.荣誉称号线下申请:请各位同学在10月17日18:00-20:00前将《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纸质版交至石麟901。
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5.有名额限制的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按照“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确定名额。
6.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审表统一用A4纸单面打印,不采用附页,不得涂改。
7.求是奖学全评选另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