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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路费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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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学生处《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路费补助的通知》,综合考虑信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定信息学院返乡补助评选办法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使用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原则上返乡资助金额:特别困难同学资助额度不得超过200元;省外一般困难同学资助额度不超过150元;省内一般困难同学资助额度不超过100元

三、附加条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一) 平常生活铺张浪费,不符合经济困难生事实;

(二) 当学年受过校纪处分,造成恶劣影响;

(三) 触犯法律、法规的;

(四) 申报资助弄虚、造假者。

四、申请程序

(一) 凡符合返乡资助条件的在校生,可结合实际情况于2024年7月7日下午17:00前在一站式办事大厅办理返乡(返校)路费补助(申请流程见附件,填写核定后的金额);

(二)学院依照申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和学工部拟定补助总额,进行评选、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学院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2024年7月3日

信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