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宁理学[2023]44号文件《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及理工信科[2023]22号文件《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经过班级评议、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班内公示,现将综测结果予以学院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0日。
联系人:李老师,石麟902,88229538,牟同学:15268394090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钉钉的方式向学院学工办反映,或在智慧学工平台提交申请。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班级、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