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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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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大宁理学[2023]44号文件《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及理工信科[2023]22号文件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经过班级评议、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班内公示,现将综测结果予以学院公示。公示时间:2024918--2024920日。

联系人:老师,石麟90288229538同学:15268394090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钉钉的方式向学院学工办反映,或在智慧学工平台提交申请。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班级、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