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财政局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奖学金金额
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
二、省政府奖学金人数及名额分配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名额30人,替补名额1-2人。若推荐人选未通过学校审核就直接启用替补人选。
三、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符合学校校设个人奖学金的基本条件。2023-2024学年学业水平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25%。
四、申请和评定的程序、时间
1.各班级及时向学生宣传省政府奖学金评定的有关事项;
2.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初审名单,组织评审,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组织拟推荐学生线下填写《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电子版材料:申报人员于9月24日16:00前,将
《附件2.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5.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邮件至sztz2010ok@163.com(邮件以“班级+省奖申请材料”命名)。
4. 纸质版材料:申报人员需于9月24日9:00-16:00期间,将申报汇总表内所涉佐证材料复印件报送石麟902(一个人一叠,每个人的奖状等材料按照汇总表里所填的奖项顺序排列,没有佐证材料的条目视为无效);
5. 其他材料:根据学院拟推情况,拟推人员需在接到通知后,按时递交纸质材料《附件2.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正反打印)、《附件4.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5.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一式一份)等材料。
6.学工办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递交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相关材料交至学生处;
7.宁波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经费下拨到位后,学校财务处发放奖学金。根据往年情况,省政府奖学金一般在次年4月左右发放。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同一年度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
2. 将省政府奖学金名单上传至系统等线上工作另行通知。
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通知附件(学院).rar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