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各班级要严格根据文件和通知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3.学生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报部分
第一阶段:7月8日学生登录宁理学工完成自评和互评(如果不完成将无法进行申报);完成2024年9月1日至7月8日之间的所有纪实项目申报工作。
第二阶段:9月12日-9月16日完成暑假(7月8日-9月1日期间)所获荣誉的零星申报。
(二)班级部分
7月1日前,班导师组织班级成立综合素质测评组,并签订责任书(附件1),负责本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实施;
7月8日前班级评议小组通过智慧学工系统,给班级同学打分;
(三)学院部分
9月19日前学院统一审核后,进行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以班级为单位下发,学生进行签字确认。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工部。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