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优秀学生,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我院与宁波天安智能电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商设立“天安智能奖学金”。现将2017-2018学年“天安智能奖学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学年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自动化专业2015级优秀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进取;
2.爱校荣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
3.评选学年及评选过程中未受纪律处分;
4.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5.参与奖学金资助企业组织的专业实践,考核60分(合格)及以上。
6.在天安智能电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习的同学优先考虑。
三、奖励方案
奖学金每年发放一次,具体金额和人数如下:
1.天安智能特别奖学金:2人,10000元/人;
2.天安智能奖学金:5人,6000元/人。
四、评选过程
(一)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天安智能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两份),《天安智能奖学金基本情况汇总表》(一份)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请将纸质版《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天安智能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两份)、《天安智能奖学金基本情况汇总表》(一份)和相关佐证材料于2019年3月1日(本周五)下午3点前交至学工办901-2龚老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sztz2010ok@163.com 。
(二)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讨论确定候选获奖人选,由宁波天安智能电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确定拟获奖人员,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报学校学工部审批,并报宁波天安智能电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案。
五、其他
(一)本奖学金金额当学年全部使用。
(二)本奖学金不与学校、学院其他企业外设奖学金(乐歌奖学金、汇冠奖学金等)兼得。
(三)如遇未尽事宜,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信息学院学工办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