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7-2018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奖学金金额
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
二、省政府奖学金人数及名额分配
信息学院名额19人,同时上报1-2名替补人选,若推荐人选未通过学校审核就直接启用替补人选。
三、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年学业水平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25%,思想品德评价和综合能力评价分别排名班级前30%。
6.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四、申请和评定的程序、时间
1.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工系统(http://10.80.96.41/xgxt/ 账号:学号 初始密码:nblg+身份证后六位),“评奖评优”—“我的评奖”—“学生评奖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2.上交时间:申报同学将《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正反打印)、《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交至于10月12(周五)中午12:30--13:00交至石麟1楼大厅有素拓同学收取,电子文本发邮件至sztz2010ok@163.com 。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同一年度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2.本通知发布之时,上一学年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或评奖过程中受纪律处分的学生不能参与评选。
信息学院学工办
2018年10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