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理工学[2013]227号文件《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实行)》及学校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经过班级评议、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现将班级小组评议、综测结果予以公示,综测要求各班级自行下载打印,纸质版班级同学签字确认后上交至龚老师处。
公示时间:2018年9月28日--2018年9月30日
联系人:龚老师,石麟901-2,88229538,毛同学60013958334495,邮箱:253647369@qq.com。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向学院学工办反映,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班级、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信息学院学工办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