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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班导师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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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班导师工作考核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班导师考核及2018级新生班导师选聘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班导师工作考核细则》(理工信科〔2017〕11号),现将2017-2018学年班导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期限

考核期为2017-2018学年即2017年9月-2018年7月。

、考核指标和计分方法

考核指标分为评议性考核指标(60%,见附件)和记实性考核指标40%,见附件)

评议性考核指标得分由班导师自评分、学生评议分、学工办评议分等三方面组成,三方面评分分别按加权比重10%、60%、30%计分,学生评议分由评议项考核得分、总体印象考核分按加权比重70%、30%相加所得。

记实性考核得分由各项指标得分相加,满分为100分。

、考核等级和奖励

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为优秀的不超过20%。根据学院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工作,如班导师有违反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要求,或因工作不到位发生学生安全稳定事故,或班级评议不合格的学生人数高于50%的,则直接视为不合格。

2、学校政策:考核优秀的班导师由学院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班导师”荣誉称号,给予表彰;班导师的津贴发放根据考核等级按学校规定业绩分标准执行。担任班导师未满一个学期不计算业绩分,业绩分给继任班导师;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按照50%计算。

3、学院配套奖励政策:(1)对在一届四年(普通班级)的班导师考核中,考核结果优秀3次(含3次)以上,且第四年班级就业率达到96%以上的班导师,学院予以3000元和额外综合工作量的奖励;对在一届两年(专升本班级)的班导师考核中,考核结果优秀2次,且第二年班级就业率达到96%以上的班导师,学院予以2000元和额外综合工作量的奖励。2)岗位聘任激励机制。班导师工作成效作为岗位聘任条件之一。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作为竞聘业绩条件指标之一;对于无责任心、工作能力差、无工作成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班导师在其他条件相同时,聘岗时予以低聘。

四、考核要求

1、每位班导师需根据班导师工作内容和考核要求,填写《班导师考核表》、《班导师考核自评表》和《班导师工作记录本》一起于7月7日前交到学院学工办。

2、班导师考核结果上报学工部。

 

附件2017-2018学年班导师考核通知及相关表格

信息学院党总支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