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发放的通知》 精神,经过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审核,浙江省外经济困难生给予200元补助,浙江省内经济困难生给予130元补助,现将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之返乡路费资助初审名单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0日--2018年6月22日。
联系人:龚老师,石麟901-2。
电话:88229538,邮箱:253647369@qq.com。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向学院学工办反映,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班级、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信息学院学工办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