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具体评选办法参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办法》(宁波理工学【2015】112号,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类别及金额
(一)创新实践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人(团队)。
(二)创新实践奖学金二等奖,1000元/人(团队)。
(三)创新实践奖学金三等奖,500元/人(团队)。
二、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参评学生须符合2016-2017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该学年学业水平评价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60%,思想品德评价和综合能力评价排名班级前60%;
(三)当年度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认定项目为准)、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四)每人每年度限获一次创新实践奖学金。
三、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及表彰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人与团队区分填写申请表格,团队申请时,符合评奖条件的团组成员方可参与申请。
(二)学院对申报人所获奖项、学术成果等进行认定;对申请人的评奖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对奖金已发放情况进行核实。推荐参评人选,将初评结果及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学生工作部负责审核参评材料,确定参评人选,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审定,确定最终名单;
(五)学校公布创新实践奖学金获得者名单,予以表彰。
四、注意事项
(一)证书与奖状获得时间、论文发表时间须在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之间。如果已经大四、且证书时间在2018年,请学院出具证明,可允许其参评.
(二)请申请者如实填写申请表,学院须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请参照教务处提供的《2017年学科竞赛立项项目》(以学科竞赛作为该奖学金申报理由的,须在学校立项项目范围内)、
(三)个人与团队不可兼得。
(四)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3月26日中午11:30—12:30将纸质版《评审表》(附纸质佐证材料)交至石麟一楼大厅,《评审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sztz2010ok@163.com。
附件:
1.申报表格
2.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办法
3.高层次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4.2017年学科竞赛立项项目
信息学院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