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5-2016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奖学金金额:
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
二、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分配:
信息学院19人
三、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符合学校二等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6、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四、申请和评定的程序、时间:
1、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公示三个工作日并确定推荐名单;
2、请各班级以班级为单位将《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正反打印)、《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时附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无复印件为无效获奖,于5月11日(本周四)晚18:00--18:30交至石麟大楼一楼大厅,届时将有素拓部同学专门收取,过时不候,电子文本发邮件至gongxinxin@nit.zju.edu.cn;实行综合考评排名这一项选择否,成绩排名填写2015-2016学年的学业水平排名,必修课填写2015-2016学年除公选课之外的课程总数目。
4、根据奖项评分细则量化评分,按照分值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
5、其他解释归信息学院学工办。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同一年度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信息学院学工办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