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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2014-2015学年“乐歌”创新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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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乐歌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设立乐歌创新奖学金,每年捐助五万元人民币,用于激励学生积极开展学科竞赛、学术研究、科技发明和创新创业等活动,提升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乐歌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在院本科学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进取。

(二)爱校荣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

(三)学习刻苦勤奋,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学术研究、科技发明和创新创业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四)个人奖项评选要求评定学年学业水平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60%,思想品德和综合能力评价排名班级前60%

(五)个人及团队成员评定学年及评定过程中未受纪律处分。

三、奖项设置

(一)团队创新奖学金

团队创新奖学金用于奖励取得学院历史上突破性成绩的或在学科最高级别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团队(3人及以上),每支团队奖励5000元。

(二)个人创新奖学金

1. 个人创新一等奖学金,1人,10000/人。

2. 个人创新二等奖学金,2人,5000/人。

3. 个人创新三等奖学金,不超过30人,具体人数视团队创新奖学金获奖数而定,1000/人。

四、评选计分办法

(一)团队创新奖学金

团队创新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为下列条件之一,两项同时满足时不重复申报。

1.在省级及以上A类学科竞赛中,取得学院历史上突破性成绩的学生团队。

2.在省级及以上A类学科竞赛中,取得在该学科竞赛中最高级别比赛奖项成绩的学生团队。

(二)个人创新奖学金

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在学科竞赛、创业竞赛、学术研究和科技发明等方面的成绩,累计积分,从高到低排列,按名次先后分为一、二、三等奖,额满为止。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学科竞赛及创业竞赛

1)国际级,一等奖10/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6/项,其他奖项4/项。

2)国家级,一等奖8/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4/项,其他奖项2/项。

3)省级(浙大)级,一等奖6/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其他奖项1/项。

4)市级,一等奖4/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

学科竞赛级别原则上以学校认定的为准,但电子设计、智能小车、挑战杯比赛予以提高一个级别计分;同一个学生或团队同一项目、不同级别的比赛,同一赛事不同赛点的比赛,均不重复计分,取最高级别或最高奖项计分。

2.学术论文

1)浙江大学ZJU-100期刊,10/篇。

2SCI等权威刊物,8/篇。

3)一级期刊,6/篇。

4EI(期刊论文或参加境内外国际会议并作口头报告的会议论文),4/篇。

5)核心期刊或被EIISTP收录的会议论文,2/篇。

6)普通刊物或会议论文,1/篇。

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计分。论文级别以学校认定的为准。

3.发明专利

1)发明专利授权6/项。

2)实用新型授权1/项。

3)外观设计授权1/项。

发明专利以第一发明人计分。

4.科研立项

1)国家级科研立项结题,负责人8/项,成员4/项。

2)省部级科研立项结题,负责人4/项,成员2/项。

3)市级或浙江大学科研立项结题,负责人2/项,成员1/项。

5.其它

同等条件下,个人创新奖学金以家庭经济困难者为优先。

五、其他

(一)个人创新奖学金与团队创新奖学金可以兼得。

(二)同等条件下,学业水平排名靠前的个人优先。

(三)如遇未列出的情况,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六、各班长将申请表和材料复印件于112617:00前交至石麟大楼901-2学工办,电子版发送至gongxinxin@nit.net.cn

信息学院学工办

20151124

附件1 乐歌创新奖学金评审表(个人)

附件2 乐歌创新奖学金评审表(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