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在校各方面表现和综合素质的测定和评价。测评的指标体系,既是评价的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根据学校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信息学院对2012-2013学年德育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综合素质测评对象和内容
测评对象为全体10、11、12级学生。测评内容学生在2012-2013学年的表现。各班需关注特殊的测评对象: ①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曾在信息学院就读,第二学期转入其他学院学习的学生,其参加转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②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末从其他学院转入信息学院学习的学生,参加信息学院综合素质测评;③2012-2013学年参加升学考试转走的学生(2+2,立交桥等)不参加信息学院综合素质测评。
二、综合素质测评要求
1、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要求,各班成立5至9人的综合素质测评考核小组。
2、召开班会,提高思想认识。测评前班导师要做好思想动员工作、指标解释工作和班级情况介绍工作(如受处分学生、通报批评学生、班级优秀事迹等)。测评时注意对照考核指标,认真评议,确保测评公平、公正,为学年奖学金评审提供依据。
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的“行为记实成绩”部分工作量大,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加强工作指导,汇总统计班级学生的行为记实成绩,并及时在班级内公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综合素质测评时间
各班级在9月16日13:00前将行为纪实电子表格发送至sztz2010ok@163.com,纸质表格交至石麟601,联系电话:蒋华军622577。
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联系人:周金兰老师,联系电话:88229538,(600)15858495966,665966电子邮箱:zhoujinlan22@126.com。
信息学院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