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0-2011学年“十佳学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03
  
点击量:


各分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引导广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创新创业、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展示我院学生在立德、求知、创业、自强等方面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风貌,发挥先进群体的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2010-2011学年“十佳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尚荣知耻,品行端正,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原则上要求通过英语六级或达到同等水平,并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具体条件有:
1、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异,或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
2、积极参加科研实践活动,在”挑战杯”竞赛、学科竞赛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3、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
4、在省级以上重大文体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
5、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发明创造、服务社会、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6、甘于奉献、能力突出、素质过硬、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典范。
7、在其它方面有突出成绩,对学院有突出贡献。
三、评选步骤
(一)各分院推选候选人(10月31日-11月7日)。各分院推荐2-3名候选人。推荐人选要求有特色,有亮点,具有分类宣传的典型性,候选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书面版于11月7日前报送学工部,同时将电子版随同个人生活照2张发至xal@nit.zju.edu.cn。
(二)学院初审(11月8日-11月13日)。学院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审,确定正式候选人。
(三)学院评选(11月14日-11月25日)。
1、大力宣传。通过广播台、宣传栏、网络等途径,介绍与宣传十佳学生候选人的先进事迹。
2、组织投票。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网络投票和分院书面投票,并按得票情况评出前13名。
3、现场展示。学工部组织前13名候选人进行事迹展示,面向学生代表进行汇报。
4、专家评选。组织专家小组,根据事迹材料及展示汇报情况进行评议,提出“十佳学生”建议名单。
5、学院审核确定“十佳学生”名单。
四、表彰与奖励
1、在“优秀学生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2、开展2010-2011学年“十佳学生”先进事迹宣传活动。学院将通过网络、宣传窗、院报等途径,展示优秀学子风采,树立“十佳学生”的榜样形象,充分发掘评选活动的思想教育内涵。
五、评选活动组织要求
1、各分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大学生争做时代英才,展现理工学子风采。
2、各分院要把“十佳学生”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充分发动学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深刻的榜样教育,为学生健康成才营造和谐的氛围。
3、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在评选过程中,要加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发动学生,真正把广大师生公认的优秀学生评选出来。
附件:
十佳学生候选人登记表


宣传部 学工部 团委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版权所有© 2024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