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实施的相关部署,制定学生文明行为专项教育检查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题
文明修身、提升素质、全面发展
二、主要内容(重点针对课堂文明和寝室文明)
(一)课堂文明(六要六不准)
1. 要注重仪表、举止文明; 1.不准迟到早退;
2. 要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不准带进早餐;
3. 要遵守纪律、秩序井然; 3.不准睡觉聊天;
4. 要认真听讲、勤思勤记; 4.不准使用手机;
5. 要课前预习、课后复习; 5.不准随意进出;
6. 要讲究卫生、爱护设施。 6.不准穿拖鞋背心。
(二)寝室文明(六要六不准)
1. 要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1.不准私拉电线;
2. 要遵守纪律、按时作息; 2.不准使用违章电器;
3. 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3.不准抽烟喝酒;
4. 要规范上网、张弛有度; 4.不准脏乱无序;
5. 要讲究卫生、保持整洁; 5.不准打牌赌博;
6. 要注重防范、确保安全。 6.不准晚归不归。
三、方式程序
学生文明行为教育计划在组织学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文明公约》、《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生活园区文明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开展课堂文明、寝室文明的专项教育检查。
(一)课堂文明
1.各分院组织各班班委在每次课后如实填写本班《课堂考勤及课堂文明纪录表》,班委签名后经任课教师签字于当天17:00之前交分院教务办,分院教务办于次周周一17:00之前汇总上周课堂考勤及课堂文明纪录表,填写分院《课堂考勤及课堂文明纪录汇总表》,并经班长反馈相关任课教师,同时报送教务处、学工部备案(书面版盖章报至,电子版发至jwc@nit.zju.edu.cn;xsc@nit.zju.edu.cn)。
2.各分院要严格学生的请销假制度,组织分院学生会干部、学生党员对本分院课堂开展检查,并如实填写《课堂考勤及课堂文明纪录表》,交分院学工办,汇总后填写分院《课堂考勤及课堂文明纪录汇总表》,于次周周一17:00之前报送教务处、学工部备案(同上)。
3.教务处、学工部组织学院学生会、教学督导对全院课堂开展抽查,并如实填写课堂考勤及课堂文明纪录表。
4.各分院要对班级检查和分院检查的结果开展分析研判,对于检查后的瞒报、错报或盲报等情况,分院要对相关学生干部、学生党员提出严肃批评,并在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考核、学生的素质考评、评奖评优、各类集体荣誉评比等相关环节挂钩,追究相关责任。
5.教务处、学工部要对学院抽查和分院检查的结果开展分析研判,对于检查后的瞒报、错报或盲报等情况,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6.学工部每周一次对违反课堂文明的同学提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警告以上违纪处分,其中旷课10-19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旷课20-29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30-39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旷课40-50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旷课超过50学时的,按照学籍有关规定处理。此外,对于累计出现3次迟到或早退,按照1次旷课进行计算。
7.教务处要督促教学单位严格执行教学相关制度,对于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1/3,缺交规定作业的1/3及以上,实验、实习时数缺课达1/3的学生,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该门课程重新修读。要把学生的课堂不文明现象计入学生平时成绩。
8.各分院要强化学生课堂考勤和课堂文明的预警制度,对于通报批评后仍屡教不改的,要及时加强教育,并适时通报家长。
9.教学单位要将任课教师的课堂到课情况及课堂文明情况纳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10.各分院要做好相关原始材料的保存工作。
(二)寝室文明
1.分院要组织各班班委填写本班各寝室(寝室晚归不归学生记录表),汇总后填写《寝室文明记录汇总表》于次周一17:00交至学工部备案。(书面版盖章报至,电子版发至xsc@nit.zju.edu.cn)
2.生活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寝室管理员对本楼各个寝室开展寝室文明检查每周一次以上,并如实填写《寝室文明纪录表》,并以分院为单位汇总寝室文明记录汇总表》于次周周一17:00之前报学工部(同上),并向各分院反馈。
3.各分院要组织分院公寓辅导员、班导师、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对本分院寝室开展寝室文明检查每周一次以上,并如实填写寝室文明纪录表,并以分院为单位汇总后于次周周一17:00之前报学工部。要把学生寝室文明的情况纳入分院辅导员工作考核。
4.学工部组织学生会生活园区分会、学生公寓党建工作站的学生骨干对寝室文明开展抽查,并如实填写寝室文明纪录表。
5.学工部每周一次对违反寝室文明的同学提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警告以上违纪处分,其中未经请假,经常夜不归宿,经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违反宿舍消防、用电相关规定,寝室内使用或持有热得快等禁止使用的大功率电器,经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酗酒滋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提供赌博场所、赌资、赌具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一般参与的或初犯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为首的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屡犯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6.学工部、各分院、生活园区管理服务中心要将学生的寝室文明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与学生的评奖评优,与各类集体荣誉评比等评比挂钩。
7.学院学工部要对学院抽查、分院检查、生活园区管理服务中心检查的结果开展分析研判,对于检查后的瞒报、错报或盲报等情况,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于学生干部、学生党员检查后的瞒报、错报或盲报等情况,与学生干部、学生党员考核、评奖评优等相关环节挂钩,追究相关责任。
8.后勤处、生活园区管理服务中心要责令校内商铺设立教师专柜,教师凭证购买烟酒。
9.各分院要做好相关原始材料的保存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月28日前)
1.公布学生文明行为专项教育计划实施方案到每个班级和每个宿舍;
2.学院学生会发出倡议到每个班级和每个寝室;
3.宣传氛围的布置
1)课堂、寝室文明六要六不准教室、寝室上墙;
2)LED显示屏:校园文明宣传片播放及课堂、寝室文明六要六不准;
3)学工部、团委宣传窗:课堂、寝室文明六要六不准等
4)校报本学期第一期学工专版以文明修身工程为主题开展宣传;
5)学院广播台开设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专题开展宣传。
4.召开辅导员、全体学生骨干宣传动员大会,部署相关意见、方案;
5.各分院根据本方案,结合分院实际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报学工部。
(二)实施检查(2月28日至学期末)
1.2月28日开始实施,第二周为试运行阶段;
2.第三周开始正式运行,各层面开始课堂文明、寝室文明的检查工作;
3.学工部根据检查结果以一周为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或处分;
4.学工部定期编辑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简报。
(三)阶段总结(学期末)
1.各分院递交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实施总结材料;
2.学工部组织各分院就深入实施文明修身工程开展专题研讨;
3.评选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实施先进单位2-3个;评选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实施先进个人10名,大学生文明标兵20名;
五、处理依据
(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三)《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
(四)《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文明公约》;
(五)《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生活园区文明建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