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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2010学年信息分院学生行为记实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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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记实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
1 个人申报:个人根据自身表现,向班级考评小组申报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2 班级考评小组汇总、初审:根据项目分类所列,汇总、登记班内同学申请项目,收集整理相关证明,初步审核所报项目真实、合理性。认真填写《学生行为记实申报表》。
3班内第一次公示:考评小组在上报前将结果在班内公示,接受同学监督。尽量使信息公开,结果公平。
4初评结果上交:请于9月19日16:30分之前按要求上交《学生行为记实申报汇总表》、《学生行为记实申报表》的电子稿和书面稿。由于结果要统一导入考评系统,电子表格请严格按照例表所要求格式,用EXCEL制作。
5分院审核:分院将根据评分准则、相关考核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对各班初评结果进行审核。
6分院公示:分院将审核后的结果在分院主页上公示,并将电子稿发到各班。
7 各班反馈、同学签名:在公示期内,同学们可以向各班考评小组反馈意见,由考评小组负责人(原则上是班长)统一向分院反映。公示期满,各班将修改后的《学生行为记实申报汇总表》、《学生行为记实申报表》书面稿、电子稿上交分院,书面稿要求有全体同学的签名。附有同学签名的考评结果为最终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分院不接受任何有关考评结果的更改请求。
书面材料请上交:石麟901-2 马利文老师 电话:88229582 电子稿发邮箱liwen_ma@163.com
信息分院学工办

2010月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