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班导师考核及2019级新生班导师选聘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班导师工作考核细则》(理工信科〔2017〕11号)(简称《细则》),现将2018-2019学年班导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期限
考核期为2018-2019学年即2018年9月-2019年7月。
二、考核指标和计分方法
考核指标分为评议性考核指标(60%,见附件1、2)和记实性考核指标(40%,见附件3、4)。
评议性考核指标得分由班导师自评分、学生评议分、学工办评议分等三方面组成,三方面评分分别按加权比重10%、60%、30%计分,学生评议分由评议项考核得分、总体印象考核分按加权比重70%、30%相加所得。
记实性考核得分由各项指标得分相加,满分为100分。
三、考核等级和奖励
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为优秀的不超过20%。根据学院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工作,如班导师有违反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要求,或因工作不到位发生学生安全稳定事故,或班级评议不合格的学生人数高于50%的,则直接视为不合格。
2、学校政策:考核优秀的班导师由学院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班导师”荣誉称号,给予表彰;班导师的津贴发放根据考核等级按学校规定业绩分标准执行。担任班导师未满一个学期不计算业绩分,业绩分给继任班导师;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按照50%计算。
3、学院政策:学院对考核优秀的班导师将在岗位聘任等方面给予一定激励,详情参见《细则》。
四、考核要求
1、每位班导师需根据班导师工作内容和考核要求,填写《班导师考核表》、《班导师考核自评表》和《班导师工作记录本》一起于6月17日前交到学院学工办。
2、班导师考核结果上报学工部。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