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宁波市教育局、财政局以及学校相关资助文件精神,经过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现将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与受助档次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18日
联系人:董老师,石麟901-2,88229538,邮箱:2436968084@qq.com。
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向学院学工办反映,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班级、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