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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郑某鸣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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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鸣,男,学号为3160622016 ,电气181班学生该生在未告知具体使用用途的情况下,将收集到的班级同学信息提供给兼职单位避税使用。该行为泄露了同学的个人信息,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经学院批评教育,该同学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做出深刻检讨。鉴于该事件未造成严重后果,该生认错态度良好,经讨论决定,给予郑某鸣同学院内通报批评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

特此通报!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