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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吴某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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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号为N22132102,2021级电子信息专业浙大联培研究生2022314号,该生在未通过入校审核前,私自将蓝码借给外校人员使用,被保卫人员发现及时制止。其行为违反学校疫情防控规定,造成防疫安全隐患。经学院批评教育,该生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鉴于其认错态度良好,经讨论决定,给予吴某同学院内通报批评。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类要求。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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