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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陈某扬等4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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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决定,近期在学校“应检尽检,一个不落下”进行全员核酸检测的要求下,仍有部分学生顽固不检,不服从疫情防控统一调度指挥。

经学院讨论决定,给予陈某扬、连某敏、张某涛、谢某桓等4位同学院内通报批评。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各级各项防疫规定。

特此通报!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5月20日